?【兌下兌上】
兌:亨,利貞。彖曰:兌,說也。剛中而柔外,說以利貞,是以順乎天而應乎人。說以先民,民忘其勞;說以犯難,民忘其死。說之大,民勸矣哉!
兌自乾來,亨也。以上為主,二五以剛居中,三上以柔居外,柔皆比剛為說,三上皆不變為利貞,兌之本體也。然上下皆柔,未免敵應,故變必其來。卦之一爻,然後卦有其主,上用而剛變。兌為乾上,天位三,人位三,以柔順乎上,上以剛應乎三,上順天而下應人,兌之變體也。以本體言之,兌之在上者為君,兌之在下者為民。以佚道使民,雖勞不怨,民忘其勞也。以生道殺民,雖死不怨,殺者,民忘其死也。說道之大至此,民不期勸而自勸矣。彖辭不言變,文王自明其心也。夫子釋彖,乃繋以是以之辭,明卦之變體者,蓋言武王卒文王之功也。又申以先民犯難之義,明卦之本體者,蓋言文王顯于西土。經始勿亟,庶民子來。王赫斯怒,爰整其旅。人心歸之,可以王矣。猶終其身事殷而不變,此周之所以為盛德歟!
象曰:麗澤,兌;君子以朋友講習。
二澤相麗,日漸月潤,有相資益之義。學而時習之,不亦悅乎?有朋自遠方來,不亦樂乎?兌為口,兩兌胥說,有講習之象。
初九:和兌,吉。象曰:和兌之吉,行未疑也。
初用而柔,上與四應,以和為說,行而得吉,又何疑焉?
九二:孚兌,吉,悔亡。象曰:孚兌之吉,信志也。
二用而柔,上與五應,相孚以心,何吉如之?悔亡者,當位有應,不可復還為剛也。
六三:來兌,兇。象曰:來兌之兇,位不當也。
三以柔居陽,於位不當,上無其應,安得不兇?來兌者,兌自乾來也。若變為夬,則為君子夬夬之無咎矣。
九四,商兌未寧,介疾有喜。象曰:九四之喜,有慶也。
商者,度其可用與不可用。四居二兌之間,互巽為不果,欲不用而但為兌,又欲用而為節,所以未寧。疾者,失位無應也;喜者,得位有應也。疾與喜,一介之分,疾往則喜來,上與五孚,有慶宜也。
九五:孚于剝,有厲。象曰:孚於剝,位正當也。
孚者,剛柔相應也。剝者,柔變剛也。五以剛居陽,於位為當,守正不變,則二當變柔以從乎五,故曰孚于剝。若五不能守正用之,而柔以從乎二,則失位而危矣。有厲,戒辭也。
上六:引兌。象曰:上六引兌,未光也。
柔道牽為引,上為主爻,守柔不變,彖言利貞者,此也。為隂則未光,變則於卦為履,元吉在上,其道光矣。而爻不言變者,明文王之心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