?【坤下艮上】
剝
剝九月卦,坤十月卦,復十一月卦,剝之後坤而後復也。乾位西北,坤藏於乾,隂陽合德,氣乃肈元,而後陽氣出,潛于黃宮,猶月晦而朔,合朔而後生明焉。然則謂剝極即復者,是未察乎此也。
不利有攸往。
隂盛不進,受陽之止;陽微不去,期以止隂。非明消息盈虛之理者,孰能知此?決水者盡去,剝果者核存,易豈人私?推天道爾。
順而止之。
順而止之,變剝也。剝而復,復浸長,至乾猶有序,此學之之事。順而止之,聖人造化之妙也。
六二:剝牀以辨。
初足,二辨,三則袵席與。
六三,剝之,無咎。
三應五比,皆能存陽而免兇。
六五:貫魚,以宮人寵,無不利。象曰:以宮人寵,終無尤也。
六五有后妃之象,身雖承順,未免剝也,是謂以順為剝。惟止而無欲者,可以制之而得其助,易義精矣。
上九:碩果不食,君子得輿,小人剝廬。象曰:君子得輿,民所載也;小人剝廬,終不可用也。
五陽消隂,剝之一陽,下自落爾。窮上反下,以成妙用,非作易者,孰能知之?陽在下為輿,在上為廬,上反之初,君子得輿。六易居上,小人剝廬,終不可用,故陽去之【先得輿而後剝廬。陽去隂乃居之】,果必碩而後反,生陽必剝而後復,故陽不可以無剝,此天理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