胡氏炳文曰:四必大吉而後無咎,位不當也。五有位矣,而匪孚,志猶未光也。然則欲當天下之萃者,不可無其位,有其位,又不可無其德。
上一章節
[元]龔煥-第45卦?萃卦九五?象傳詳解
下一章節
[東吳]虞翻-第45卦?萃卦九五?象傳詳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