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注》云:履非其位,以比於四,四亦失位。不正相聚,相聚不正,患所生也。干人之應,害所起也,故「萃如嗟如,無攸利」也。上六亦無應而獨立,處極而憂危,思援而求朋,巽以待物者也。與其萃於不正,不若之於同志,故可以往而無咎也。二陰相合,猶不若一陰一陽之應*,故有小吝也。
*「應」原文誤作「至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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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南宋]朱熹-第45卦?萃卦六三?爻辭詳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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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唐]孔穎達-第45卦?萃卦六三?爻辭詳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