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注》云:處損之終,上無所奉,損終反益,剛德不損,乃反益之,而不憂於咎。用正而吉,不制於柔,剛德遂長,故曰?弗損,益之,無咎,貞吉,利有攸往?也。居上乘柔,處損之極,尚夫剛德,為物所歸,故曰得臣。得臣則天下為一,故無家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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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南宋]朱震-第41卦?損卦上九?爻辭詳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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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唐]孔穎達-第41卦?損卦上九?爻辭詳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