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象》曰「雖兇居吉,順不害」者,雖者與奪之辭。若既兇矣,何由得居而獲吉?良由陰性本靜,今能不躁而居,順其本性,則不有災害,免兇而獲吉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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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曹魏]王弼-第31卦?咸卦六二?象傳詳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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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南宋]俞琰-第31卦?咸卦六二?象傳詳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