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注》云:險陗之極,不可升也。嚴法峻整,難可犯也。宜其囚執,寘于思過之地。三歲,險道之夷也。險終乃反,故三歲不得。自脩三歲,乃可以求復,故曰三歲不得兇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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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東吳]虞翻-第29卦?坎卦上六?爻辭詳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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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唐]孔穎達-第29卦?坎卦上六?爻辭詳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