居離明之中,其明不至于察,而罰當其罪,所以貞厲而無咎者,得其所當也。彖傳言不當位,爻傳言得當,彼以位言,此以事言也。位謂以柔居五,故不當;事謂以柔用獄,故得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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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東漢]荀爽-第21卦?噬嗑六五?象傳詳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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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集說》平菴項氏-第21卦?噬嗑六五?象傳詳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