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注》云:處豫之時,得位履中,安夫貞正,不求茍豫者也。順不茍從,豫不違中,是以上交不諂,下交不瀆。明禍福之所生,故不茍說。辯必然之理,故不改其操,介如石焉。不終日明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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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東吳]虞翻-第16卦?豫卦六二?爻辭詳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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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唐]孔穎達-第16卦?豫卦六二?爻辭詳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