爻曰無悔,以其無爭于人喜之。夫子則以不能同于人病之。唯君子能通天下之志。今無人可同,則于同人之志,亦未得遂也。易卦有以此爻為主,而吉兇與彖同者。如屯之初,比之五是也。有成卦在此爻而不得為主,吉兇與彖異者。則此卦之二五是也。蓋論全卦,以五陽同一陰,又二五皆中正,故有曠遠無私之象。若就一爻論。則所應既專,在我有私暱之嫌,在人有忿爭之事矣。故二吝而五不免于號咷。三四皆爭。上以遠而忘志不遂。初亦以比二而僅免咎。六爻之義皆不及全彖之德。君子欲通天下之志,非大公至正不能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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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清]李光地-第13卦?同人上九?象傳詳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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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北宋]程頤-第13卦?同人上九?象傳詳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