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總論】:丘氏富國曰:九五居尊,為聽訟之主,故「訟,元吉」。餘五爻則皆訟者也。然天下惟剛者訟,柔者不訟。初與三柔也,故初不永所事而終吉,三食舊德而終吉。二四上剛也,二與五對,揆勢不敵而不訟。四與初對,顧理不可而不訟,亦以其居柔,故二無眚而四安貞也。獨上九處卦之窮,下與三對,柔不能抗,故有錫鞶帶之辭焉。然一日三褫,辱亦甚矣,訟之勝者,何足敬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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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元]胡炳文-第06卦?訟卦上九?爻辭詳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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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北宋]程頤-第06卦?訟卦上九?爻辭詳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