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注》云:體夫柔弱,以順於上,不為九二,自下訟上,不見侵奪,保全其有,故得食其舊德而不失也。居爭訟之時,處兩剛之間,而皆近不相得,故曰貞厲。柔體不爭,繫應在上,眾莫能傾,故曰終吉。上壯爭勝,難可忤也,故或從王事,不敢成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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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清]陳夢雷-第06卦?訟卦六三?爻辭詳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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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唐]孔穎達-第06卦?訟卦六三?爻辭詳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