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注》云:以剛處訟,不能下物,自下訟上,宜其不克。若能以懼歸竄其邑,乃可以免災。邑過三百,非為竄也。竄而據強,災未免也。
【靠右】---(曹魏)王弼著《周易注》卷一
孔穎達疏:注「以剛」至「災未免也」。《正義》曰:「若能以懼歸竄其邑,乃可免災」者,如此注意,則經稱「其邑」二字連上為句,「人三百戶」合下為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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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東吳]虞翻-第06卦?訟卦九二?爻辭詳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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