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象》曰「訟不可長」者,釋「不永所事」,以訟不可長,故不長此鬪爭之事?!钙滢q明」者,釋「小有言」,以訟必辯析分明。四雖初時犯己,己能辯訟,道理分明,故初時小有言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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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集解》盧氏-第06卦?訟卦初六?象傳詳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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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南宋]俞琰-第06卦?訟卦初六?象傳詳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