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程傳》:既濟《序卦》曰:「有過物者必濟,故受之以既濟」。能過於物,必可以濟,故小過之後,受之以既濟也。為卦水在火上,水火相交,則為用矣。各當其用,故為既濟,天下萬事已濟之時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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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清]牛鈕-第63卦?既濟?序卦傳詳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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