過剛非處旅之所宜也,過剛而其次被焚,亦既傷矣。與下之道,復如此,義當喪也。上言在上,指本爻為上。此言與下,指初六為下,三與上皆剛而不中,故上以焚言,此以喪言,益各舉其一以相發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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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唐]孔穎達-第56卦?旅卦九三?象傳詳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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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集說》節初齊氏-第56卦?旅卦九三?象傳詳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