恒常也,天地之常道也。有嫡有妾者,人道之常。初在下位,無正應,分當宜于娣矣,是乃常道也,故曰以恒也。恒字義,又見九二《小象》。相承者,能承助乎正室也。以其有賢正之德,所以能相承,故曰相承也。以恒,以分言。相承,以德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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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東吳]虞翻-第54卦?歸妹初九?象傳詳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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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清]陳夢雷-第54卦?歸妹初九?象傳詳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