?【坤下艮上】
剝:不利有攸往。
剝有二道:有民剝君,小人剝君子。民之剝君,不過厚百姓以自薄,為安宅順止之道;小人剝君子,則勿與爭利,藏器待時而已。潛龍勿用,內文明而外柔順,艱貞晦其明,儉德辟難,遯之時義,皆君子遇剝之義也。剝之卦辭,獨言不利有攸往者,遇剝無他說焉,懼君子以直道自任,與小人校也。
彖曰:剝,剝也,柔變剛也。不利有攸往,小人長也。順而止之,觀象也。君子尚消息盈虛,天行也。
伊川曰:山附于地,圯剝之象。雍曰:剝,落也。剛過久而柔落之,卦之所以為剝也。自初至五,剝五剛而為柔,剝之極也。一陽順于下而止于上,僅足以避害而已,故不利有攸往。然衆剝剛,其害為難避。君子觀順止之象,而行順止之道,故能處剝之時也。消息盈虛,天道之運,君子所尚之道也。當陽消陰息,進盛而剝,是為天道自然之運,君子何尤焉?不過於觀象順止,俟時而已。
象曰:山附于地,剝;上以厚下安宅。
以剛柔言之,則天道盈虛消息,所以有剝。自卦才言之,則順而止之,為處剝之道。由象言之,則山附于地者,剝也;厚下安宅者,處剝之道也。彖、象之義,不一而足。象言上者,非獨君后也,幾居上者皆當然也。語曰:百姓足,君孰與不足?是亦厚下之道,厚下所以安宅也。夫知幾君子,未必至于剝之時也;不幸而至,是不過厚下俟時而已。
初六,剝牀以足,蔑貞,兇。象曰:剝牀以足,以滅下也。
剝自下興也,故初言剝牀以足。剝以厚下而安牀,則僅可安身,亦非厚下之道,況剝其足者乎?既失厚下之道,則下已滅矣。然剝之初而未甚也,所以蔑貞則兇。言貞固不蔑,則無兇矣。詩曰載寢之牀,故處牀為求安之道。剝言牀,亦見道之無乎不在也。
六二,剝牀以辨,蔑貞兇。象曰:剝牀以辨,未有與也。
伊川曰:辨牀之幹,所以分上下也。輔嗣謂足之上,孔氏謂牀身之下、足之上,分辨之處,義皆一也。剝牀以辨,則其剝進矣。未有與者,遠陽而無應,無以止之也?;蚪柖袘幸灾怪?,安有蔑貞之兇哉!天下之患,未有不自小至大,自微至著,茍不能辨之於早,未有不至于兇者。剝之初、二,有兇之漸而非兇者,三以應而無咎,四則兇矣。
六三:剝之,無咎。象曰:剝之無咎,失上下也。
剝之時,小人道長之極,羣衆剝君子,獨六三舍其羣類于上下而應乎陽,是捨小人而從君子也,所以在道為無咎。然則六三之失其類,乃所以為有得歟?
六四:剝牀以膚,兇。象曰:剝牀以膚,切近災也。
剝牀而後及其身,及其身自膚始。六四上體之下,居牀之上,膚之象也。初二先剝其所安,而後有及身之漸,不能止之,至六四災及其身,故直云兇也。繫辭言窮上反下,于此可見。
六五:貫魚,以宮人寵,無不利。象曰:以宮人寵,終無尤也。
六五柔得尊位,大中為剝之主,能御衆陰以承陽者也。魚,陰類也,六五未免其類,是以能聯而貫之,制于我也。雖制于我,而在剝無剛決之義,故以宮人寵之。宮人,宮中之人也,女子小人皆是也??鬃?strong>曰:惟女子與小人為難養也。然則女子小人為同類,御小人以宮人之道宜矣。方剝之時,小人進長六五,知不可決而寵之,所謂順剝之時而為止剝之道者也。雖然,貫衆陰而寵之,疑非聖人之道,而曰無不利,終無尤者,蓋消息盈虛,天之所行,君子之所尚,雖聖人不能違時,特于其間既順以從時,而又有止之道以救時耳,非若一于順而寵之,不知濟時者也。安定先生曰:以宮人寵,但厚之田宅,不使竊天下之權,則無不利。然此謂根蔕之難去者。
上九:碩果不食,君子得輿,小人剝廬。象曰:君子得輿,民所載也;小人剝廬,終不可用也。
果者,易食之物也。在剝之時,君子易傷之象也。果之碩大,易食而不食,君子居剝,易傷而不傷者,以君子觀剝之象,有順而止之之道,足以厚下,故終不食也。且無君子莫治野人,無野人莫養君子,君子小人,蓋相須也。輿所以載君子,小人之象;廬所以庇小人,君子之象。君子得輿,為民所載,則有厚下之道故也。小人之性,自下窮上,必剝其廬而後已。剝其廬,則無以自庇,終失所安之象,以見小人不可用于天下國家也。唯其終不可用,而遭時未復,故以宮人寵之,宜矣。能貫之則可寵,而寵之亦可貫,所以柔服其心,毋使為患而已。此孔子所以嘆其難養也。然君子之剝,非自取也,小人剝之也,故其剝也有漸。小人之性,不能育物,處剝之極,必自剝矣,是以其亡也忽焉,蓋自取之速也。易于小人女子,有順止貫寵之道,非逹時變者,不足以知此。